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那么,怎样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关于办理商标转让,你要知道这些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没有取得商标局的转让核准手续,等于该商标所有权仍在转让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转让人仍是该商标的专用权人,受让人并没有取得法律认可的商标所有权,因此我们强调,在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之后,一定要去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并取得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否则对受让人来说,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二、申请商标转让核准的程序
(1)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 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权人,是否有权出让商标; 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质押而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性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是否存在不良影响;
以上是关于如何签订商标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解答到这里,如果您对于商标转让这块有任何疑问的,欢迎来电咨询我们:400-06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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