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埃塞俄比亚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6年7月7日颁布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宣言》。由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阿姆哈拉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埃塞俄比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申请
目前,埃塞俄比亚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埃塞俄比亚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颜色组合、标语、三维标识等。
在美国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而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的商品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需使馆认证;
5、营业执照公证或其他国家的注册证公证,申请注册商品/服务范围不能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在先注册证上的商品/服务范围。
申请注册埃塞俄比亚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3-4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载明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则将会被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员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是: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埃塞俄比亚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2年;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可能延长至3年左右。
其他
无
商标维护:
埃塞俄比亚商标注册后7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开始起算;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为7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商标法》下述两个条款提出。
1、《商标法》第36条:违反本法规定的;申请商标已知或应知有他人权利在先的,可申请无效。
2、《商标法》第35条: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人和人氪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商标无效/撤销申请可向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局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2-3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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