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注册商标的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 商标注册也越来越容易重复。这不,最近就有老板突发奇想,想要问问小编 地名能不能注册成商标 ,那么接下来就和世野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老是能在街上看见“兰州拉面”、“北京烤鸭”、“沙县小吃”等一系列带有地名的商标,或者是“金华火腿”、“平谷大桃”、“烟台苹果”等农产品标志。
但《商标法》明明有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那这些带有地名的商标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这种商标是一种特殊的存在,那就是作为地理标志出现。
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谁可以申请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
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
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所需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3)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4)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申请人除通过提供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外,还可以通过提供正规公开出版的书籍、国家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及声誉情况。
(5)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模本可在商标局官网的“地理标志——知识讲堂”栏中下载
(7)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关系的说明。
(8)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应提交申请人所具有的检测资质证书或当地政府出具的关于其具备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所具有的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检测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