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注册概述
1、现行的德国商标法最初制订于1968年,经1979年和1987年两次修改。1979年修改时增加了保护服务商标的内容。商标法的实施细则是1986年修改生效的。 新的德国商标法于1995年1月1日生效。修改后的商标法包括;商标必须在审查后立即注册。注册商标将给予公告并且在3个月内可以对该注册商标提出异议。这条重要的法规使得商标所有人即使在商标尚处于被异议时也可以对侵权行为起诉。新的商标法还包括保护理标志的施行法规。
2、德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在德国,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依法申请注册。
3、目前,德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德国于1995年12月20日认可《马德里协定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96年4月1日在德国境内生效。

德国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人资格:德国法律规定,仟何希望在商业活动中使其商品或服务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人均可以向德国专利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联邦法律还规定,在德国没有营业所的申请人只有在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接受德国的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予以和其本国的商标相同的待遇时才依法在德国申请商标保护。
2、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商标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德国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个月为异议期。
(4)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4-6个月。
德国商标有效期
从申请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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