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野国际商标服务平台!
您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

来源:www.fowip.com   作者:世野国际   2019-07-09 00:00:00 1858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25.jpg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②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③《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④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⑤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⑦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⑧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世野国际在代理客户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非常多的成功案例。同时还全面提供了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国际商标、专利及版权等全方位的服务,为您提供一站式方便的服务。

  如果你有商标服务这方面需求,欢迎联系世野国际商标服务24小时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65-0008


上一篇: 商标变更 下一篇: 商标许可
猜你喜欢:
wechat图片
短信快捷登陆
密码登陆
登陆
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密码重置



发布求购信息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不满意,或者有好的建议,请您填写以下表格,我们的客服专员将会与您联系,为您提供反馈信息并协商解决方案

captcha
还没想好?
专业顾问为您在线解惑
立即咨询

残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