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标申请注意事项,加拿大商标是海外商标注册中最热门的一种,主要是因为其国家大部分商品都是进口的原因,所以国内有许多企业都将自身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出口贸易到加拿大,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都会将属于自己的商标影印在商品和服务商,那么加拿大商标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必须注册才能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贵重金属。
二、申请人名义。一般只能有一个申请人,如果是两个申请人共同申请,那么这两者必须是合伙人关系或有法律关系的联合公司。
三、检索商号。商号即使没有注册,也可以被视为商标的在先使用,但前提是,该商号必须以商标来使用。
四、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不能用来描述商品/服务。
五、商标中含有“bank”,并且服务包括银行服务,申请人必须是经过授权使用该“bank”字样。商标中含有"mail",letter",and"post",并且服务包括邮寄服务,申请人必须是经过授权使用该等字样。
六、与下列标志相同或近似不得注册(禁止性规定):
a.皇家/皇室标志(盾冠杖等)
b.总督的任何标志;
c.任何指向商品/服务的来源是皇室或政府的;
d.加拿大的国旗国徽或地区旗帜徽记(包括已弃用的),其他国家的国旗国徽及徽记等,政府间组织的旗徽等;
e.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红狮子、红太阳(伊朗的红十字标志);
f.政府部门标志;
g.不道德的,令人反感的词语/图形;
h.导致他人与某个活人/死亡未满30年的人产生关联的;
i.任何大学名称;
j.获得皇家特许或政府特许或大学许可的除外(针对这些机构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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