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野告诉你商标除了注册之外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取商标,而在东莞市注册的商标开展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事宜?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喊着商标交易低风险性的广告宣传,今天世野就来给大伙介绍一下关于东莞商标转让需要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东莞商标转让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办理转让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6)特殊证明材料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则在递交上述文件时,还需向商标局提供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东莞商标转让的办理流程以及相关注意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以上是关于东莞商标转让的相关事宜解答到这里,如果您对于商标转让还有任何疑问的,欢迎来电或者在线咨询我们:400-06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