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欧盟商标的程序,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1、商标检索
在提交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首先对拟注册商标进行在先申请/注册的检索工作,用以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而被商标局驳回的风险,提前做好检索工作,有助于增加商标注册的通过率;
2、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所需资料:
A、以法人身份申请:需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身份申请:需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B、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经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C、清晰的商标图样5份。
D、列出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项目清单,并指出商标所属类别;
E、申请人必须在商标注册委托书上签字加盖章。
3、审查阶段
EUIPO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将通知申请人在2个月内进行补正。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补正的,EUIPO将部分或全部驳回申请或主张。不服EUIPO所做决定的,可上诉至EUIPO内部上诉委员会,不服上诉委员会所做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欧盟普通法院,不服欧盟普通法院的判决还可以上诉至欧盟司法法院。
4、公告及异议
EUIPO经审查,发现不存在问题的,注册申请将被公开至欧盟商标官方公报上进行公告。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损其在先权利的,可以在申请公开30天后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EUIPO将组织申请人和异议提出人双方程序并将最终做出的决定。不服EUIPO最终决定的,可以按照上述的步骤进行上诉。
5、核准注册
如果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者异议或意见经裁定不成立的,EUIPO将获准注册、在欧盟商标官方公报上公开并发给电子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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