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的知识产权保护,域名本身既不是商标,也不是现实企业的名称。但是,域名在全世界具有惟一性,域名作为进入网站或虚拟企业的惟一路径,一个域名已注册,其他任何机构就不能再注册相同的域名,这样,就使域名实际上与商标、企业标识物有了相类似的意义。
一、域名的价值域名是互联网上的电子地址①,是一种为了便利用户记忆、实现对联网计算机进行简便定位的技术目的而存在的互联网络地址的表现形式。
二、侵犯域名的种类在法律本身未做出反应的情况下,一些域名所有人及其他商家却都已深切感受到了有影响的网络域名潜在的巨大商业价值。
三、域名保护的制度选择一)现有法律保护的缺陷年,ICANN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uDRP)》是目前解决域名争议的最重要法律手段之一,该规则是从域名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这一前提出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