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识产权简介
知识产权在国际质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工业发达国家。香港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之一,因此必须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ConventionforProtectionofIndustrialProperty),其对知识产权之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商标(Trademarks)
商标用作推广及识别商标持有人的商品及服务,使消费者能有效地区别其他商品及服务,商标可以是图案、姓名、签署、文字、字体、数字或以上项目的各种组合。已注册商标受成文法和普通法的双重保护,当该注册商标被非法使用时,商标所有人毋须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商誉,仅凭注册的事实便可起诉仿冒者或其他盗用其商标的不法商人,并同时可阻止竞争者以相似的商标用于市场上以混淆消费者。
二.产品外观设计(RegisteredDesigns)
产品外观设计包括制品的设计外形、颜色、式样、形状、材料的特征或组成要素,外观设计之注册可保障新设计之产品不为竞争者所盗用,而蒙受经济损失,而注册外观设计则受版权法和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的双重保护。但必须注意在产品未公开时应作注册申请。
三.专利(Patents)
专利注册必须为新发明(新颖性)而具备有工业用途(包括农业)和创造性质的新发明,而不保护科学发现、治疗方法、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等。
四.版权(Copyright)
版权包括文学作品、戏剧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声音纪录、影片、广播节目及电脑软件等。任何人创作或在世界任何地方出版的独创版权作品,不需要作任何注册都可以获得香港的法律保护。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Layout-designofIntegratedcircuits)
集成电路是一项集电晶体及电阻器等电子功能组件的一体装置。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在创作时即自动赋予权利,无需注册。布图设计必须为原创性的,并且在制造集成电路时,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商中并非常规的组合。
香港商标注册制度
香港的商标注册制度主要原则有:
自愿注册原则、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保护申请在先和保护使用在先相结合的原则。
谁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个别人士或法人团体/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如属商号,必须以独资经营人或合伙人名义提出申请。
什么商标可以注册?
根据《商标条例》第9条的规定,商标若附合以下任何一项的条件均可注册于纪录册A部:
1.以独立形式表达的公司、个人或商行名称;
2.申请人的签署(中文字除外);
3.创造的文字;
4.非描述使用有关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文字,或地方名称或姓氏;
5.其他有显著性的标志。
未能附合第9条的要求可注册在A部的规定,而符合第10条的规定的标志可注册于纪录册B部。这类标志必须能够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区别(识别性)。
用于B部注册的审查一般没有A部注册的严格及保障。从注册日起计满七年后,原先在B部注册的商标效力仍有可能受到质疑。
注册商标有多久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七年,之后可续期十四年,续期次数不限,因此商标权理论上是无限期的,但必须向政府缴交续期费用。
注册商标有何作用及好处?
除了品牌增值外并保障商誉免受侵害。根据条例已注册的商标持有人有权禁止第三者在未征得他同意前,将其商标或一个近似的商标用于与注册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以保障已注册商标的商誉及利益。注册商标的最大优点是,当该注册商标被非法使用时,商标持有人不须证明自已有足够的商誉,仅凭注册的事实便可起诉,因而使诉讼费用大大减少。相反,如果你的商标未经注册,则有可能被他人盗用或被控侵权。
那些外观设计可以注册?
由某一制品的全部或部分外表因素组成。包括有关产品的设计、外形、颜色、形状、式样或材料的特征或组成要素。
可注册的外观设计有何条件?
注册的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衡量外观设计的新颖性标准是客观的,即没有相同的外观设计已经注册或公开。如果一项外观设计,在其申请注册日之前,己有相同的外观设计在香港注册或公开,则该外观设计便不符合新颖性标准。
注册外观设计有何效力?
外观设计一经注册,它的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末经同意且为了商业目的而制造或出售包含注册外观设计的制品。
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有多长?
在香港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5年。期限届满后可续展,每次5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5年。
注册外观设计被侵权时有何补救方法?
凡在香港制造、输入和出售注册的设计或相似设计的物件,或在香港进行任何涉及这些物件的交易,便构成侵犯一项注册设计在香港所享有的的权利。在注册设计侵权诉讼中,注册外观设计所有人可采取以下民事补救措施:禁制令、损害赔偿、索取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要求收回或销毁侵权产品等。
香港的专利制度
专利的分类?
根据《专利条例》香港的专利制度可分为标准专利(Standardpatent)及短期专利(Short-termpatent)两类。
可注册的专利产品须符合那些条件?
(1)新颖性:必须不构成现有科技的一部份。
(2)工业应用:可以在任何种类的工业中作出或使用。
(3)创造性:对擅长有关科技的人而言并非是明显的。
那些发明并不视为可享有专利?
(1)该项发明关乎:
(a)任何发现、科学理论或数学方法;
(b)任何美学上的创作;
(c)进行业务的任何计划,或用于电脑的任何程式。
(2)该项发明的发表或实施是会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
(3)该项发明是一个植物或动物品种或用作生产植物或动物的基本属生物学方法。
何为标准专利?
在指定外国专利局授予的专利,在香港均可申请获得标准专利。指定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及联合王国专利局。对香港来说,要申请标准专利只能在先获得指定专利局的专利后才可在香港申请获得标准专利。
标准专利权的有效期?
标准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达20年,由相应指定专利申请提交日起计。
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
(1)第一步是在指定专利局公布指定专利申请后的6个月内在香港申请入档。
(2)第二步在指定专利局授予专利并公布后的6个月内在香港申请注册,即获得标准专利。
何为短期专利?
香港的短期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那些生产短线产品的制造商需要。因这类产品的商业寿命比较短,所以希望尽快获得保护。
短期专利由香港专利局直接授予,但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申请程序比较准专利要简单得多。
短期专利的保护期有多长?
短期专利的保护期为8年,届满后不可续期。
专利权人有何权利?
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有权阻止他人实施下列未经其同意的行为:(1)制造、提供或使用该专利保护的产品或将该产品投放市场,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或储存该产品;
(2)提供、使用直接用该专利所保护的方法而制造的产品,或者为上述目的而进口或储存该产品;
(3)在非法的情况下将该专利所保护的方法提供给他人在香港使用。
注册专利被侵权时有何种救济方法?
在注册专利侵权的诉讼中,专利权人可采取以下民事补救措施:(1)禁制令-禁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2)要求侵权人支付损害赔偿
(3)索取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
(4)要求收回或销毁侵权产品等
香港的版权法
权给予版权持有人一种特有的权利,如没有版权持有人的许可,他人不可翻印或翻制其作品。版权法不保护一些构思,只保护构想出来的具体形式,如草稿或设计草图等。
版权保护的范围如何?
包括九大类的作品:戏剧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声音纪录、影片、广播节目(包括声音与影像)、有线传播节目以及文学作品、戏剧作品和音乐作品的出版、电脑程式和独创的电子数据库也作为文学作品。
对版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文学,戏剧和艺术作品:
由创作时起直至作者死后50年。如果作者身份不详,则以作品完成创作或首次公开的那年年终起计算50年。
声音纪录(soundrecording):从作品制成或发行那年年终起算50年。
影片:直至著作人最后一人死亡那年年终起算50年。对文学、戏剧和音乐作品出版版本以出版那年年终起计算25年。
版权人有何种权利?
版权持有人可以禁止或授权他人从事下列行为:
复制、公开发行、公开表演、广播以及输入有线传播节目系统及改编版权作品等。
版权持有人还有权禁止如下行为:
(1)侵权作品的进口
(2)拥有或交易侵权作品
(3)为制造侵权作品提供工具
(4)允许使用场地作侵权表演
(5)为侵权表演提供设备
版权侵权的救济?
民事赔偿:(a)禁制令(injunction)
(b)损害赔偿,索取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
(c)收回侵权产品
刑事惩罚: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HK$500,000及监禁8年。
边境保护:由海关禁止侵权产品进口,版权持有人或版权受让人在缴付一笔保证金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令,授权海关扣押怀疑侵犯版权的进口货物。
知识产权在香港的法定权利
(1)商标、版权、新产品设计、专利、商业秘密等等均受到普通法(CommonLaw)的保障。
(2)注册与非注册的权利
跟据法例要求商标、专利与新产品设计均需要注册才可以得到成文法的保障,其他知识产权则没有注册的制度。
(3)独享与非独享的权利
注册的商标、专利与新产品设计,持有人独享该产权之权利。
如:使用、生产、销售、进口及处分等权利。
知识产权之税务问题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故买卖知识产权而获取之利益是不需要征收利得税的。但是将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而收取之使用费,即跟据《香港税务条例》第十五节(1)b是作为应课税的收入。
另外,以下之支出亦获税务优惠:
(1)开发与研究的费用;
(2)工具与机械设备用作开发与研究的费用;
(3)申请商标、外观设计与专利注册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