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旨在震慑、遏制知识产权恶意侵权犯罪行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利益,增强全社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自觉性,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那么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会损害市场经济公平交易
有人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大家都是平等的商事主体关系,不存在惩罚与被惩罚关系。
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赔偿主要是补偿性赔偿,数额的确定依据是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获益、许可使用费等,无法举证证明前述计算依据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赔偿金额。实践中,大部分专利侵权案件由于难以证明实际损失、侵权获益、许可使用费,而不得不采用法定赔偿标准,但因为法定赔偿额普遍较低,权利人所获得的补偿往往难以真正弥补其实际损失。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有人认为惩罚性赔偿大大高于补偿性赔偿,是为了通过充分的经济补偿,使专利权人得到精神上的抚慰。
行使惩罚性赔偿一般要求侵权恶意,侵权恶意往往会对专利权人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但是惩罚性赔偿并不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精神损害为前提。精神损害赔偿是一项独立赔偿事由,可以与物质损失并列计为实际损失,在此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计算补偿性赔偿。
三、认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
加重赔偿仍然属于补偿性赔偿的范畴,在于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不在于填补被侵权人的损失,而在于惩罚和制裁侵权人严重过错行为。惩罚性赔偿是补偿性赔偿金不足以遏止侵害人的恶意侵权行为,或者不足以表明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充分否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明确规定并经法院判决,由有侵权恶意的侵权人承担的、赔偿数额超出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一种附加的民事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