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收费收据的查询规定,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申请专利以及专利权人维持专利需要缴纳的费用都有明确规定,所有收费作为行政规费全部上缴国库。那么专利收费收据的查询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收费收据的查询规定是怎样的?
缴费人缴纳专利费用后未收到收据,应先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查询,确定收据去向。收据已寄出的,缴费人可依据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提供的挂号号查询邮路;收据因地址不详或无人接收而滞留在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的,缴费人可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将请求再寄收据的材料发至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办理收据再寄,也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前往专利费用管理处(或代办处)领取收据。
办理收据再寄手续需提供收据再寄请求及原始缴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专利收费收据的开具:
(1)窗口面交现金和刷卡缴费的,依据缴费人在缴费清单上填写的收据抬头开具;窗口面交支票缴费的,依据支票上财务专用章所列单位名称开具;
(2)银行汇款缴费的,依据汇款人账户名称开具;
(3)邮局汇款缴费的,依据汇款人姓名开具;
(4)网上缴费系统缴费的,依据缴费人填写的收据抬头开具;
(5)同一笔缴费中,同一申请号(或专利号)的多项费用开具一张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