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现行的商标法于1985年1月31日颁布,该法在1985年7月1日生效。波兰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不过最先使用人被授予一定的权利,此外,根据该国商标法,波兰也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在波兰,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以及波兰加人的和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组织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波兰商标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对于外国申请人,如果该申请人所在国和波兰共同加入了某个国际条约、公约或签署过互惠协议,并且申请人在本国已注册了该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与在波兰申请中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同,在这种条件下,外国人享有同波兰公民同样的权利。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在波兰怎么注册商标的!
注册波兰商标的概述
1、波兰现行的商标法是1985年1月31日颁布的,该法于1985年7月1日生效。过渡性条款:根据老法(1963年3月28日法)授予的权利继续有效。新法的规定适用于1985年7月1日后结案的有关商标的法律行为。使用规定只适用于1985年7月1日后注册的商标;
2、波兰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但是最先使用人被授予一定的权利;
3、波兰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4、波兰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5、波兰加入的和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组织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1年3月18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1997年3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6、国家英文缩写:PL;
7、官方语言为波兰语;
8、多类别制度。
注册波兰商标所需资料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注册波兰商标的流程
1、商标查询
为了避免后期出现被驳回,甚至不必要的麻烦,在提出申请之前,一定要做商标查询。以确保商标申请不会被驳回。
2、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
3、商标审查
提交之后在收到官方回执,官方便会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4、公告和异议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进入异议期。在该异议期内,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5、核准注册
如果商标申请在公告期内没有他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便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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