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过程中后悔了能不能撤回转让?如果说,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后悔了,想取消商标转让,是否可行呢?商标转让能否撤销?
根据当前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之前,从理论上讲是可以撤回申请的。
受理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在大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在此期间,如果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并经过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商标局将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即转让程序将会失效。
可一但商标转让撤回申请成功,商标评审程序就立刻结束,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与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在这里,商标圈需要提醒一下:商标转让的整个流程中,只有到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通过核准之后,才是有效的,私下的都是无效的。
如果说商家互相之间通过私底下进行协商并达成商标转让,那就无所谓反悔不反悔了,淡然也不受法律保护,存在一定风险是必然的。